在《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美化建造的告诉》和相关城市园林美化、生态环境的点评中,建成区美化覆盖率均作为重要点评目标。现行行业规范《城市绿洲分类规范》CJJ/T85-2002中3.0.6要求“城市美化覆盖率应作为绿洲建造的查核目标”
城市建成区在现行国家规范《城市规划根本术语规范》GB/T50280-98的术语中解释为“城市行政区内实践已成片开发建造、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根本具有的区域”。在《城乡规划法》中第二条将建成区归入到规划区的论述:“本法所称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造和开展需求,有必要实施规划操控的区域。规划区的详细的规划由有关人民政府在安排编制的城市总体设计、镇总体设计、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依据城乡经济社会继续健康开展水平缓统筹城乡开展的需求划定。”《城乡规划法》第十七条中要求:“规划区规划、规划区内建造用地规划应当作为城市总体设计、镇总体设计的强制性内容。”
建成区规划是指建成区外轮廓线所能包含的区域,也便是城市实践建造用地所到达的规划。美化覆盖面积是指城市中乔木、灌木、草坪等一切植被的笔直投影面积,包含房顶美化植物的笔直投影面积和零散树木的笔直投影面积,乔木树冠下的灌木和草本植物不能重复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