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展开和变革委员会、上海市住所和城乡建造办理委员会、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各区财务局、美化市容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森林办理规则》(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9号),根据《财务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森林植被康复费征收运用办理暂行办法〉的告诉》(财综〔2002〕73号)《财务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调整森林植被康复费征收规范引导节省集约使用林地的告诉》(财税〔2015〕122号)相关规则,经报市政府赞同,现就调整本市森林植被康复费征收规范有关事项告诉如下:
一、凡勘查、挖掘矿产和建筑路途、水利、电力、通讯等各项建造工程需求占用林地,经市林业部分依照审阅权限审阅赞同的,占用林地的单位理应当按如下规范交纳森林植被康复费:
(二)依照《上海市森林和林地维护使用规划(2023-2035)》划定的Ⅰ-Ⅳ级维护等级,对Ⅰ级、Ⅱ级、Ⅲ级、Ⅳ级维护的林地,别离依照第(一)款规则征收规范4倍、3倍、2倍、1倍征收。
二、税务部分根据市林业部分核定的费源信息征收森林植被康复费,并开具财务部一致监(印)制的非税收入收据。详细征管细则由市美化市容局、市税务局按非税收入收缴办理规则另行拟定。
三、森林植被康复费收入全额缴入被占用林地属地区级国库,归入区级一般公共预算办理。区级林业部分施行补林所需经费由区级财务依照预算办理要求予以安排。
四、对村庄居民按规则规范建造住所,村庄团体经济安排建筑村庄路途、校园、幼儿园、敬老院、福利院、卫生院等社会公益项目和保证性安居工程,免征森林植被康复费。法令、法规规则减免森林植被康复费的,从其规则。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违反规则,私行减免或缓征森林植被康复费,不得自行改动森林植被康复费的征收目标、规模和规范。
五、林业部分要严厉依规批阅占用林地,加强方针宣贯解读,动态盯梢方针执行情况,有用保证森林植被康复费征管作业平稳有序展开。各区职能部分要加强安排协同,构成作业合力,实在实行植树造林主体职责,厚实做好森林植被康复,保证林地占补平衡,推进本市森林可持续展开。